故此,我們需要ROS,需要章程的附件或備忘録,來智慧理順解釋實施基督教信仰的細節原則理據。
很多領袖不知道教會有兩個章程,尤其教會備忘錄處理教會信仰與事務的概念。
附則或備忘錄是基督教信仰,神學,體制及管理的基礎,。
有些領袖對基督教信仰的備忘錄辦事,好像忘記了,將教會信仰權威憲章交給ROS,ROS變成社團團體治會,十分不智慧。
無可否認,處理教會事務,當爭議時候,離不開根據教會備忘錄或ROS為指南。
教會是屬靈有生命的機體,屬靈生命的表現要求是聖經的權威。
因此,看重信仰備忘錄較ROS為佳。
ROS與教會備忘録糅合配搭十分重要。
我們處理教會事務時,很多時候,信徒清楚ROS多於教會章程,就產生困亂擾及不同理解。
信仰備忘錄與ROS的使用不清楚,無依據的智慧,摩擦糾紛就發生,難怪教會領袖對事物問題糾纏不清,問題就多羅羅。
馬保羅牧師與陳喜謙牧師說,教會變成社團或有限公司或不像樣的教會,是因為很多教會不通章法,教會章程附則與ROS,領袖無教會信仰辦事的概念,就變成社團或有限公司。
當牧師按章辦事,正面的實施時,很多領袖不習慣,會產生摩擦,因他們有自己一套。
為什麼,無他,ROS對教會主席有優勢,教會章程沒有理解。
因此,討論章程,是必須的,處理事務,不單用我們對錯來界定,重要讓章程說話(也諮詢基督徒的律師),解決對ROS和章程的理解事項,如何調和理順。
作為教會的牧師,處理教會事務,是非常謹慎的,理順是根據教會的信仰章程。
所以,牧師傳道到了一間教會,第一要緊的就熟讀章程,理事也一樣,熟讀章程。還要考慮教會的傳統和文化習慣。
很多時候,牧師處理事務,理解和教會領袖的理解有不一樣時,就很容易產生意見分歧。此時,成熟的牧師,成熟的領袖理事,會理性理順討論各種的見解,溝通,尋找真相。
就離不開看看教會章程的條文,大家一起去理解探討,讓章程教導我們辦事。
消極來說,對於處理事務時,會牽涉ROS與章程,事務辦理習慣是信仰還是ROS,若有不同理解和運用時,會產生負面的影響,誤以為,沒有溝通,理解,以為改革爭權,要改變教會習慣文化。
誰不知沒有按章辦事,問題已經深淺伏在教會領袖當中,問題遲早爆發。
其實,一直以為牧師改變教會,事實不是如此。改變沒有聖經基礎,改不了的,改章程更難。
例如:爭論:牧師在理事會出席或列席一事,牧師不要管行政,只是牧養。
浸信會神學院講師說,信徒對此有誤解。
作為牧師,對會議出席列席者,牧養與行政是相當重要,缺一不可。
大家對章程不清楚是,要問會問:
列席是章程的意思嗎?
出席是章程的意思嗎?
牧養或不管行政是基督教信仰的意思嗎?
我們的管治智慧嗎。
看看章程備忘錄與ROS怎樣講:參考
ROS CLAUSE 13及CLAUSE 14
作為牧師,對所處理教會的事務,是否時符合章程的意思是特別留意和敏感,目的是要符合辦事原則。
因為,對於事務的處理與章程,
有疑慮地方就會提出探討,問:
明白傳統或過去處理方法是否符合章程原則。
教會開始初心的原意.。
基督教信仰,牧師在領導的位置上是什麼。
因此,加以分辨探討。
或者領袖已經沒有按基督教辦事,已經變革了,用了成了社團也不知道。
故此,不要動不動就誤會什麼企圖,
看章程怎樣講,這是大事。
留意,也不可吹毛求疵來辨別領袖所做的,不能時不時用章程來挑戰牧師理事會的做法,絶對不能,不可。
改變教會的元始初心理念,沒有按章辦事,照信仰備忘録辦事和ROS,有優化的需要。
沒看章程ROS辦事時,檢視教會行政行在正軌嗎,是讓教會時常保存正面的辦事,不懂章程辦事,偏離了,改了也蒙查查也。
知識只安裝ROS將教會變社團的危險。
事實上,改章程是需要程序的,並且需要討論。諮詢,還要2/3贊成纔可進行。
正確說,沒有按章程辦事,講清楚及消除疑問,教會已經不知不覺的變動了,這是才是疑慮。
退一步來說,我們如果我們一直不理解章程的原貌,這是我們領袖沒有按章辦事辦事責任的問題,也是長久以來教會摩擦發生問題的所在。
故此,每一個領袖做主席,做牧師,都丟入困境里,不斷掙扎。
漸漸地,處理事情就成了個人的理解與方法,不是章程的原貌
因此,牧師若覺得所做的不合章程,就會提出疑慮;同樣原則,理事們覺得牧師偏離章程,同樣跟牧師,你偏離了。
重要一點,除了民事糾紛,處理教會事務,大家謹慎求真,愛心包容,回歸正常就好了。
謙卑明白接受,不是誰對誰錯,乃是搞清楚,到底什麼辦事原則是什麽。
讓章程說話,偏離章程的原意是不合宜的行政行為。
共同理解章程,這是我們領袖的責任,確保不會遠離章程的初心。
若,有人對處理事情時,提出疑問,我們就要解釋,探討,到底對方說的是否合章程的原意。
作為牧師及主席,對於章程內容,一定要比一般人更瞭解,這是帶領教會處理事務時候必須的知識。
所以,教會常常發生人事問題,
一是性格,心胸狹窄,不講理的性格,是無法應付的。
二是處事風格,就要融合配合調和調整謹慎地行事,溝通。
三是世俗觀念,主席權力大有體面。
牧者事奉能生存,概念很清楚事情,理解事情,溝通事情,非常重要。可惜,明白章程教會主席不合作理順,日本油船丸完號。
謹慎處理事情,就需要合情合理,跟程序和章程。
牧師或在會議或事務上看事情和辦事的原則,是帶有章程的常識,一貫通例,這是多年經驗累積的經歷,當然,也有每一間教會等文化傳統的考慮。
很大的爭議,就需要用章程來溝通,返回章程看章程怎樣說,來解決疑慮,讓章程說話。
若是灰色地帶的,就尊重傳統文化的做法。
如開理事會時:
主席的位置,他怎樣的帶領討論問題的風格,
或牧師的風格和帶領等。
大家都要時間磨合,明了還有磨合時間就是了。但,卻不可違反章程。
小結:
教會領袖處理問題的爭論,
1教會太久沒有牧師帶領,新牧師來,就會與教會主席產生不調和的地方一定產生。解決方法,多溝通,多問,多解釋,多磨合等。
2處理事務時候,由於教會理事非全職職員,又不同轉換領導層。因此,對每一個出來帶領的教會領袖,處事就會有不同風格,若沒有又熟悉章程來做辦事依據,有出入,就會發生意見和辦事辦法不同。
這是因為教會在人事變動時,做領袖時與空間隔,形成處事和依據不足的可能。
3在章程,文化,傳統的教會生活中,智慧領導者,是異中求同,同中存異,這是我們成熟的管理者。
4處事是否已經理解章程後的正確辦事,若,對正確辦事而丟進陷阱,誤解,爭論是不值得的。
5章程有隱密細節,模糊不清細節,領袖須釐清問題,趨向一致,合一。
6按章則常識常理原則辦事,若錯覺改革和看法不同,是誤解;
按章程指示辦事,不是革新改變,是看清楚章程的起初原意,正確辦事。溝通處事的根據,讓辦事合乎章程。
7但要小心些,不要時不時講章程,這樣會走火入魔矯枉過正,產生不必要的麻煩,處事是太多質疑令事件帶來麻煩不智慧,也障礙教會前進。
8大是大非的,一定要清楚,
如顧問,牧師不可管行政與,只牧養的思想要清楚。
不是牧師理事說,可與不可,
是請章程說話,告訴大家,
那麽就需要謙卑一起探討。卻不可誤解。
9領袖要以保密保障大家,保密是溝通順暢及以事論事的信心表現,
有些領袖很不尊嚴,保護議會者同事的安全,在外討論。若討論的在外面有討論和分享,就破壞理事會的信任。
不可外傳是每一個理事成員的做領袖品格底綫,否則,合作團隊的困局及不合宜的人在教會行政辦事,蠻煩。對外說的時候,通常都是有人說,有人想。
10有了信任的基礎,討論溝通就會坦白,以事論事;籠統信息,講些不講些,是缺乏誠實及不好的行政員,嚴厲說蠱惑心胸狹窄要權利不謙卑不學習。
11處事會產生不同理解時,問,合章程原則原意嗎。故不是誰改教會,乃是已經偏離初心,調整卻不愉快。要反問我們有跟章程嗎?
12領袖却不可在人背後論斷,一定要在當事人面前說,有碗話碗,有碟話碟,多說一句就是背後說人是非,要不得。
13我有沒有改變了原來章程處事原則原貌嗎?若不是偏離,是傳統文化習慣的問題,溝通通了,說明就解決。
14重複:這是長久沒牧師的一個因素所致,牧師有新希望和異象,令教會有更動免不了,領袖有疑慮要改變,不如說優化改善。再說,牧師有偏離章程,理事也要與牧師溝通章則的行事辦法。講清楚講清楚講清楚。
CLAUSE 14 ADVISOR / PATRON (IBC 章程)附件-BYLAWS 浸信會章程
意見說
章程應该是教會過去自行设立,沒有社团注册局批准的旧章程。
合法章程是由社团注册局正式批准者。
不要浪費时间处理備忘錄。
教會的管理只有遵从现有最新ROS。
这章程應该才是正确的工作指引。
要ROS申请批准修改章程,不要信仰備忘錄。
回應以上看法,
看來,不接受教會信仰會章的附則,或稱備忘錄。若是這樣,教會是社團了或有限公司,就世俗了。
為什麼要附則,備忘錄
是補充ROS章程的缺憾,加回基督徒信仰條文,幾乎是每間教會等等的信仰權威,不能丟掉。
故此,用ROS治理教會,是教會後灘失火
一定要有附則,一定要,一定要。
是ROS章程默認的,鼓勵的,為什麼不抓住這個立場。
基督教以聖經為最高權威忠.
於主耶穌高舉聖經.
ROS註冊章程沒有這個能力.
若沒有浸信會信仰備忘錄不見了。
社團味道重了
這十分不智慧,不宜,要跟ROS註冊章程辦事。死火。
請慎重立場。
不接受章程有備忘錄或附件是不妥不理順。
難怪多掙扎,原來後灘失火。
Clause 13
可以去了解一下其他教會的有無附則
除了已經寫下在註冊章程里
章程 牧師 篇
CONVENTION)
CLAUSE 14 ADVISOR / PATRON --
NONE ADVISOR
CONSTITUTION PERHIMPUNAN BAPTIST MALAYSIA (MALAYSIA BAPIST CONVENTION)
CLAUSE 14 ADVISOR / PATRON INTERPRETATION
1. In the event of any question or matters arising out of any point which is not expressly provided for in this Constitution; or in the event of ambiguity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stitution, the Executive Committee shall have the power to 9 make decisions who shall seek the ratification/affirmation of the AMC.
1. 因本章程未明確規定的任何事項而引起的任何問題或事項;或在解釋本章程時含糊不清時,執行委員會有權作出決定,誰應尋求批准/確認AMC。
2. Should there be differences in meaning between the registered and translated version of the Constitution, the registered version shall prevail.
如果《章程》的註冊版本和翻譯版本(備忘錄)的含義存在差異,以註冊版本為準。
简明天主教汉英字典一月 29, 2008A
patron:主保;保护者;守护者(神);赞(援)助者;恩人。
patron saint:主保;主保圣人;主保圣女;守护圣人:选定为特定之个人、国家、教区、堂区、职业等在天主前代祷之圣人或圣女,如中国主保为圣若瑟。
patron saint for a parish:本堂主保;堂区主保:堂区选定之主保圣人。
patron saint for Baptism:领洗主保:领洗时选定之主保圣人,称为领洗圣名、洗名、教名。见 Christian name
patron saint for Confirmation:坚振主保:领坚振时选定之主保圣人。
Who is called patron?
The word patron comes from the Latin pater or patr- meaning "father." Think of how a father is supposed to financially support his kids.
A patron of the arts is someone who shows his appreciation or support for the arts by donating money to arts organiz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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